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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租车公司的顺风车,司机和平台到底要具备和遵守什么?

作者:深圳租车公司客服小编 日期:2018-3-7 10:12:36
一、顺风车司机和乘客必读
1、通过合乘平台合乘出行的,应遵守以下规范:
(一)合乘出行提供者在合乘平台提前发布出行计划及线路,分摊出行成本的,分摊总费用仅限燃料成本及通行费等直接费用,按合乘里程计算,且单次里程分摊费用不得超过红色出租小汽车里程续租价的50%(不含起步价、燃油附加费、候时费、长途返空费、夜间附加费)。合乘平台可在合乘者分摊的总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信息服务费;
(二)合乘出行提供者有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使用在本市注册且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七座及以下车辆提供合乘出行;
(三)合乘出行提供者提供合乘出行,同一车辆每天不得超过3次。
也就是说!除了上面所述证件!深圳租车公司的顺风车司机无须其他证件!

二、合乘平台须知
1、在本市提供合乘服务信息的合乘平台应在提供信息服务20日前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合乘平台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通信管理机构颁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开展合乘信息服务的合乘运营模式、合乘提供者和合乘者信息发布及操作方式的说明;
(四)合乘管理、合乘投诉和有关纠纷处置等制度文本。
2、提供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服务的合乘平台,应通过技术手段做好合乘出行管理,遵守以下规范:
(一)确保提供合乘服务的车辆、驾驶员和乘客的相关信息真实有效,并提供在线合乘出行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二)所提供服务的合乘软件应独立设置,或者所提供服务软件的合乘功能应独立设置;
(三)合乘软件应测算并设置当次合乘出行分摊总费用上限。上限标准为不得超过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的分摊总费用;
(四)合乘平台每天为同一合乘车辆提供的合乘供需信息整合服务不得超过3次;
(五)将提供合乘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本市政府监管平台,并按要求传输合乘相关信息。合乘相关信息包括合乘出行提供者和车辆注册信息、合乘出行提供者发布的出行计划及线路、合乘车辆当日合乘次数、分摊总费用等;
(六)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合乘平台采集合乘提供者和合乘者的个人信息,不得超越提供合乘业务所必需的范围。除配合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或者刑事侦查权外,合乘平台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相关信息;
(七)建立投诉和有关纠纷处置制度,受理并及时处理合乘者的投诉;
(八)对于不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和车辆应当停止提供合乘信息服务并注销注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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