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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租车新闻:大巴车导游专座不得设在副驾驶

作者:深圳租车公司客服小编 日期:2014-8-22 10:46:36

本报讯(记者赵婷婷)北京市旅游委昨日下发通知,要求调整导游员座椅位置,切实保障导游员人身安全。即日起,7座以上旅游客运车辆的副驾驶位置或折叠座椅位置,不得设为导游员专座,应将导游员座椅设置在司机后方合理位置,并设立明显标识。

  近年来,在全国发生的旅游团队交通事故中,多名带团导游因坐在旅游大巴导游折叠座椅位置造成伤亡。2012年10月,北京和平国旅一名导游在交通事故中死亡;2014年4月,朗途旅行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导游受伤。



  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导游员人身安全,减少导游员在带团过程中的交通伤亡事故,北京市旅游委要求,即日起,7座以上旅游客运车辆的副驾驶位置或折叠座椅位置,不得设为导游员专座。


  即日起,各旅行社应严格按通知要求,及时调整导游员座椅位置,将导游员座椅设置在司机后方合理位置,并设立明显标识。各旅行社在租用旅游客运车辆时,应根据团队人数合理考虑车辆座椅数量情况,调整导游员座椅位置不涉及拆卸座椅,不得改变车辆结构。


  各旅行社要按照《关于开展“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宣传片及<游客乘车安全须知>投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司机和导游员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其自身安全意识和游客安全提示意识。司机、导游员要在旅游行程中加强对游客乘车安全的提示和引导,切实负起旅游安全提示的责任。

  市旅游委将联合对各旅行社落实通知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及时发布有关检查信息,对未及时严格落实通知精神的旅行社和导游员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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